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群众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通过电话或将修改意见稿发到我局就业促进科邮箱。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联系人:农佳良;邮箱:pxjyk2008@163.com;传真:7965005。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支持我市返乡农民工、返乡人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村能人等群体返乡创业,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就业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保障, 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返乡入乡创业热情,使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创业人员能创业、创成业,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抓住机遇创业兴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运作,延长农业产业链。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促进农村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效益。
(四)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带动返乡创业。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返乡人才在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农民工创业园、易地扶贫安置点创业,实现集聚发展。鼓励和引导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返乡人才,顺应消费结构和产业升级的市场需求,抓住机遇创业兴业。
三、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
(一)简化市场准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审批时间,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审批手续的目标。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降低返乡下乡人员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规范和优化减免流程。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进入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筹措资金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担保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并通过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等措施,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3年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2年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探索推行对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贷款实行免担保办法。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进一步弱化简化抵质押反担保要求。2020年内,融资担保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未享受自治区现有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的部分,市县财政可视情况按照当年实际担保贷款的1‰给予担保费用补贴,补贴发放期限1年,自治区财政按照市县实际补贴金额的50%给予市县财政奖励。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崇左市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各级各类强农惠农富农以及涉农财政支农项目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优化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认定条件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统筹利用现有涉农资金渠道,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扶持范围,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定向减税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 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创业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渔家乐和林家乐。对于返乡创业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使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做到应保尽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口岸局、文化和旅游局、林业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在乡镇以下(含乡镇级)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以上稳定就业半年(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该创业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服务
(一)提升创业培训。扩大培训规模。确保每位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推广培训下乡入村、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推动优质资源城乡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创业者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质量,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探索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坚持市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便捷度。探索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紧密结合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需求,依托机构院校及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新“课堂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培训+专业技能”等模式,开发一批创业(培训)模拟实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落实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大力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券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训,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培训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创业服务能力。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确保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衔接顺畅。县级人社部门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为返乡创业人员就地就近提供政策申请、社保接续等服务。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街道(乡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员力量,完善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集中招聘等就业服务,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支持购买社会服务,引导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服务,加强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创业载体服务。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现有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和产业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持续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在中泰产业园、宁明县、扶绥县、凭祥市等各建一个市级农民工创业园,并申报1-2家为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龙州县农民工创业园二期工程,以顺利通过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验收。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在崇左市城区4所高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在7个县(市、区)易地扶贫安置点或产业园区各建立1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水平,完善农民工创业奖补政策,对成长型创业企业开展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更大效应的发挥。组建“农民工创业联盟”,依托创业联盟开展服务返乡创业大行动。落实一批项目库储备,各县(市、区)要储备10个以上返乡创业人员项目,为返乡创业人员成功提供项目参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返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支撑
(一)做好用工服务。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完善各级就业社保平台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增强主动服务、精细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做好各类线上服务,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进行整合、共享,按市场需求向返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免费提供招聘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业务提供免费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基础上,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扩大服务对象自助服务范围,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进一步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强化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每年培训2000名以上高素质农民,通过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其创业兴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招才引智。开展返乡人才、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引进工作,吸纳一批返乡人才返乡创业,将吸纳高层次返乡人才返乡创业纳入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对照同类人员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培育一批“三农”销售达人、农村电商人才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业领军人才,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推进“全域竞技”职业技能竞赛,以参加自治区技能大赛为牵引,抓好智能制造大赛、数控技能大赛等各类竞赛,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基地助力返乡入乡创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创业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农村创业创新政策并督促抓好落实,掌握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强引导扶持。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方向,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大“互联网+”农产品新模式新业态销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效能。
(三)强化示范带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探索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在每个示范县重点扶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示范社区等。遴选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示范性好的优质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列入创业项目库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相关媒体和平台资源,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利用好“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西选拔赛、农民工创业大赛、“农民工创业联盟”等平台营造返乡入乡创业氛围,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效果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优秀带头人和优秀乡村企业家,加强典型宣传推介。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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