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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崇左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2021-08-25 09:00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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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20202)的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经核,共有崇左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拟给予崇左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1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646281.03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

  

现予公示,公示期5(2021825日至829)。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8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科609室。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532200;电话:0771-7965005

  


  

附件:崇左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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