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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2021年就业政策汇编

2021-07-26 11:00     来源: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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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印

20217

目录

说 明2

一、就业创业补贴3

1.带动就业补贴3

2.就业券补贴3

3.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

4吸纳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见习补贴3

5.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4

6.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4

7.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4

8农民工创业奖补5

9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5

10.“以工带工”补贴5

11.招工介绍补贴5

12.创业扶持补贴6

13.返乡入乡创业扶持补贴6

14.求职创业补贴6

15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项补贴7

16.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7

17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8

18.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9

19.企业新型学徒职业培训补贴9

20.转岗转业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9

21.就业技能培训9

2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9

23.培训技能人才补贴9

24.以工代训补贴10

三、社会保险补贴11

25.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

26.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1

27.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11

28.吸纳农民工社保补贴11

29.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1

3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2


说 明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申请补贴分别到参保地的市、县(市、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2中泰产业园区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参保地,按如下渠道申请补贴:(1)申请社保补贴类的:在市社保局参保的,则到市社保局申请,在江州区参保的,则到江州区社保局申请;(2)申请就业补贴类的:按参保地分别到市、江州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3)申请见习补贴类的: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3政策咨询电话:

1)市、县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7965066;市人才中心:7968396;江州:7821058;扶绥:7530030;大新:3622147;天等:3521112;宁明:8620147;龙州:8830006;凭祥:8520519

2)市、县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7965086/ 7965096/7915190;江州:7827058;扶绥:7536348;大新:3631658;天等:3523001;宁明:8621881;龙州:8830008;凭祥:8568638

3)市人才服务中心:7828636


一、就业创业补贴


1.带动就业补贴

1)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标准条件根据吸纳人数,按2000/的标准给予补贴

2)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标准条件根据吸纳人数,按2000//的标准给予补贴

2.就业券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标准条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2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就业券”持券人每年使用“就业券”不得超过2次。

3.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补贴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标准条件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600—1000/人进行补助;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按照招聘会规模最高可按3万元/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4吸纳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标准条件根据吸纳人数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提高见习标准条件至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农村脱贫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无业可扶的劳动力

标准条件农村脱贫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无业可扶的劳动力,符合招用条件的。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6.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残疾人员、4050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因失地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月以上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标准条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予以补贴。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政府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岗位补贴标准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予以补贴。

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经营性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为600//月。

7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车间

标准条件就业扶贫车间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8农民工创业奖补

补贴对象: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广西户籍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

标准条件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补。

9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

补贴对象: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广西户籍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

标准条件1带动3人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13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2带动10人以上(含)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15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10.“以工带工”补贴

补贴对象推荐人员到我市园区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的我市企业在岗职工。

标准条件成功推荐人员到我市园区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所推荐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根据输送人数,按600-1000/人的标准给予推荐人“以工带工”补贴。其中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6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按8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1年之内,推荐同一人员到我市企业的“以工带工”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11.招工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为我市园区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输送就业人员的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社区)两委(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劳务经纪人等(以下简称送工主体)

标准条件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社区)两委(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劳务经纪人等(以下简称送工主体)输送人员到我市园区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根据输送人数,按600-1000/人的标准给予送工主体招工介绍补贴。其中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6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按8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送工主体输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人员到我市园区企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根据输送人数,在以上补贴基础之上再给予500/人的一次性补贴。1年之内,介绍同一人员到我市企业的招工介绍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12.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标准条件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照5000/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地在脱贫地区(原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户。

13.返乡入乡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标准条件对在乡镇以下(乡镇级)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3人以上稳定就业半年(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该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14.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标准条件:对在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5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项补贴

补贴对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

标准条件

场地、水电、物业补贴。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孵化企业,可按实际发生成本申请场地、水电、物业补贴,标准条件最高不得超过1500//月(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户的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入孵后新吸纳人员就业(该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日期须在入孵协议签订日期之后,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孵化企业,按2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上述创业和带动就业补贴不可与其他同类型就业创业补贴重复享受。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以多个项目创业者或就业人员身份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补贴。

16.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创业孵化基地。

标准条件对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指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年内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按1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管理服务补贴,服务每户孵化企业可享受管理服务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7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创业孵化基地。

标准条件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创业团队须由3人及以上组成,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向基地提交创业计划书;成功孵化创业团队指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孵化满3个月以上成功办理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基地内),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8.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补贴对象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标准条件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2年组织评审认定1次,对评选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授牌当年支付30万元,第二年复评合格再拨付20万元。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为100万元一次性拨付。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9.企业新型学徒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

标准条件中级工:4000/人;高级工:6000/人,支出低于4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

20.转岗转业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对象: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机构及其运营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

培训对象企业职工

标准条件1)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工:1800/人;中级工:2500/人;高级工:4000/人;技师:6000/人;高级技师:8000/人。(2)培训后仅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800/人。

21.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标准条件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人、中级工2500/人、高级工4000/人、技师6000/人、高级技师8000/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标准条件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技师:2200元;高级技师:2500

23.培训技能人才补贴

补贴对象:与崇左企业共同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的院校

标准条件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分别给予学校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2000元、8000元、12000

24.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

标准条件中小微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且支付当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月份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500//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


25.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标准条件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6.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标准条件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

27.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标准条件按企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8.吸纳农民工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

标准条件按实际缴纳的社保费(单位部分)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9.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在崇左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

标准条件按企业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3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他参保单位

标准条件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2020年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划分的结果执行;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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