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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在政策执行期内(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 线上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发起告知,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劳务派遣单位仅适用线下申报)。
(三)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1份;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3.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属于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可免提供)。
4.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1份;
(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原件1份;
(4)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原件各1份。
(实际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无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资金分配协议)
四、申报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领,对于在政策实施期内未来申领的企业,视同自动放弃。在此,提醒符合条件的各参保企业尽快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其它事项
(一)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公示后发放。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放补贴至企业对公账户。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银行账户,请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如需变更,请及时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办理单位银行账户变更业务。
(三)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务咨询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科:0771-7915195、7915190。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3.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
崇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
关联文件: